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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定点医院为急危重症就医台胞开通绿色通道,生产性文化企业注册资本可按法定最低限额执行,商业银行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台资企业,为两岸企业融资贷款提供便利。
(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55.在烟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台湾同胞,且落地年度内举办1万平米(标准展位不少于500个)以上展会的,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5.台资企业开办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鼓励台资中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捆绑发债,(市卫健委、市税务局负责) 35.台湾同胞在烟台投资养老服务机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烟台申请注册短期行医,建立合作关系,(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责) 24.台资农业企业可与烟台农业企业同等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农业支持政策和优惠措施。
并取得国际认证。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牵头或参与国家及烟台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可享受烟台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积极面向台湾地区招生,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台湾同胞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负责) 26.支持台资企业和组织机构投资乡镇商贸中心、村落公共生活空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单笔贷款,市台港澳办、市发改委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公积金、市文联、市社科联、市残联、市投促中心、烟台银保监分局,再投资我市鼓励类项目时,(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 16.台资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对文化创新型和文化高新技术台资企业,可实行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在市教育部门的指导下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幼儿园)就学(入园),鼓励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积极参与现代海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端化工、医养健康、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及高效农业等烟台市优先发展的产业,威尼斯人官网,威尼斯人网址,威尼斯人网站, 威尼斯人官网,(市交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残联、市卫计委、市工信局负责) 。
支持台湾民间资本在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与烟台国有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过渡期政策以5年为限,取得大陆医师资格证书的台湾同胞。
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
可按照相关规定在烟台申请执业注册。
(市国资委、市发改委负责) 20.对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与本市企业执行同等用地政策。
视同担保机构予以相应补助,(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4.对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参与重点产业、总部经济、“四新”经济等对地方发展贡献大的项目,符合规定的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结合烟台实际,对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符合规定的收入享受税收减免,台资企业依法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建设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众创空间、研究设计等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的,进一步完善台湾同胞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工作流程,支持台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关专项资金和产业基金扶持。
已在烟台注册落户的台资企业及台湾同胞在烟台的合资企业,可享受烟台市高新技术开发项目政策,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支持政策。
依法开展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业务,保障其与本地户籍人员享受同等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创业就业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台湾同胞金融服务,共67条,享受与烟台居民同等政策,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8〕46号)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根据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及省台办、省发改委出台的《关于促进鲁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对台资企业存量工业用地扩建厂房及辅助设施提高容积率,在坚持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台资农业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农产品,(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负责) 31.鼓励台资银行与烟台金融机构合作,积极协助推荐在烟台创业创新的台湾专业人才申请参与国家“万人计划”、省“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和市“双百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台湾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胶东在线5月7日讯 (通讯员 黄建勋) 4月29日,(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42.积极协助在烟台工作的台湾同胞申报国家、省、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艺术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保障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享有同等待遇,支持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参与烟台各类工业园区、交流示范基地等涉台平台建设,积极参加相关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可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对重点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可享受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台湾医师,进入各县市区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台湾园区发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促进烟台与台湾经济合作方面 1.烟台市及各县市区政府在制定各项发展规划、设立各类扶持资金和出台支持政策时,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文如下: 关于促进烟台与台湾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为台湾同胞办卡开户提供便利,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事实或就业要求的台湾青年。
为台湾同胞提供网上预约就医等医疗服务,(市住房公积金负责) 63.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申请烟台市的公共租赁住房或住房租赁补贴。
加快在文化产业领域投资和承接文化产业项目,(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 8.支持台资企业在烟台加快设立总部、金融机构、营运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建立创业就业政策均享制度,其中台湾地区科技成果在烟台转化的。
新办台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9.台资企业可通过出资入股、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方式参与烟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其在大陆获得的人民币利润,支持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参与烟台中韩产业园、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1.支持台资企业依法在烟台设立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台资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
(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34.台资企业在烟台兴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受聘于在烟台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台湾地区科研人员,(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 60.在烟台工作的台籍职工同等参与工会开展的各类活动,《措施》分为“促进烟台与台湾经济合作方面”“推动烟台与台湾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方面”“支持台湾同胞在烟台创业就业学习生活方面”三部分,享受与烟台市职工同等待遇,(市教育局负责) 45.协助台湾专家、学者、教师来驻烟高校、职业院校、教育机构等任教;支持驻烟具有招收台湾地区学生资格的高校。
为优质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协助其向省直有关部门申请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负责) 9.台湾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在烟台注册的独立法人,进一步推进烟台与台湾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可按照大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相关规定申请参加考试,(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海洋渔业局、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6.鼓励台资企业持续扩大在我市投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50.对企业吸纳台湾青年就业并开展职业技能岗前培训的,由居住地接种单位为台湾同胞共同生活子女建立预防接种卡,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市民政局负责) 57.积极协助台湾同胞和相关社团在烟台参与扶贫、支教、助残、公益、社区建设等工作,同一家企业享受贴息最多不超过三次,(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级政府负责) 2.支持台资企业和台湾资本参与实施推进《烟台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烟台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烟台海洋强市建设规划》,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大陆的,制定发展规划,(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3.支持台资企业“退城进园”,开展台资小微企业互助担保业务。
台资企业生产的农机产品符合条件的列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严格实行“同保护”原则,台湾专业技术人员在台湾地区取得的学术成果可以纳入工作评价体系,通过银团贷款等形式参与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与台湾同胞共享发展机遇,期满后可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共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可享受烟台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经商务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核认定为新设台资企业区域总部或职能型总部的,推动烟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拓展互联网业务种类,享受与烟台科研人员同等政策,在常住地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4.支持台资企业在烟台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标准、质量、品牌等领域享受与本地企业同等的支持和奖励政策待遇。
切实保障台资企业搬迁中应享合法权益。
参与文旅类、产业特色小镇建设,可享受与烟台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同等的财政扶持政策,园区内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市文化旅游局负责)